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邹城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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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邹城市是山东省直辖县级市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,地处东经116°24′—117°30′,北纬35°11′—35°32′,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、教育家孔子和孟子的诞生地,素称“孔孟桑梓之邦,文化发祥之地”。邹城东倚沂蒙山区,西临鲁西平原,南襟徐淮要冲,北枕泰岱南脉与鲁都曲阜毗邻,总面积1613平方公里,城市建成区面积24平方公里。邹城地势东高西低,山区峰峦叠嶂,丘陵逶迤起伏,平原沃野千顷,三种地貌各占三分之一,属暖温带过渡型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气候温和,风光秀丽。邹城古称“邹鲁圣地”,是中国儒学发源地,夏代属九州徐州之域,秦朝开始设置“驺县”,历汉、晋、南北朝,及唐初改“驺”为邹,称邹县,沿袭至1992年10月,撤县设市,称邹城市。邹城历史文化悠久,旅游资源丰富,是一座有着三千年历史的文化名城。这里人杰地灵、英贤辈出,有三迁择邻、断机教子的世代贤母——孟母,有被赞为“功不在禹下”的儒学亚圣——孟子,有被传为世代佳话、“凿壁偷光”刻苦治学的西汉经学家匡衡……悠久的历史,灿烂的文化,为邹城留下了大量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,境内共有各类文物古迹300余处,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,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。饱经岁月沧桑还依然展示着往昔风采的“三孟”(孟庙、孟府、孟林)古建筑群,佛教文化及书法艺术精品“四山”摩崖刻石,京南江北最大的地下宫殿——明鲁荒王陵,被誉为“邹鲁秀灵”、“岱南奇观”的历史文化名山——峄山……丰富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交相辉映,形成了邹城独具特色的“山·水·圣人”综合旅游区,是研究中国与东方文化的“历史博物馆”和著名的文化旅游胜地。